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登革热期间消杀灭蚊药物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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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23:3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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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当前,我市登革热疫情流行蔓延风险依然存在,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市政府自9月19日起启动潮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响应。在防控期间,我局已启动了消杀灭蚊药物价格的应急监测预警,并组织了市场价格巡查。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现就当前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消杀灭蚊药物、药械的价格应急处置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快速反映、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密切联动、依法监管、综合施策的原则。要迅速启动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实时监测市场价格情况,应加大市场价格信息、供求情况的收集、分析,及时向市局及同级政府报告。当发现价格大幅上涨需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应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进行。

       二、加强应急监测预警

       重点加强对消杀灭蚊药物的价格监测。各地要选择当地常用的消杀药物,室外的菊脂类、敌敌畏、杀虫喷雾剂和室内家居灭蚊喷雾系列各3个品种进行监测,实行每日一报,各县(区)每天下午3时前,将监测品种价格报市价格监测中心。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预警,如遇紧急情况须随时上报。

    三、加强应急监督检查

       各地要迅速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及散布涨价信息、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行为,防止价格大幅上涨,保障价格稳定;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的价格上涨举报案件;对于价格或服务价格上涨的行为,实行提醒和告诫等,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履行平抑市场价格的义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四、加强宣传,稳定社会心理预期

       各地应加强舆论宣传,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就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答疑解惑,疏导价格矛盾,稳定社会心理预期,促进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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