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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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潮府[2005]19号)的有关规定,拟调整充实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已聘专家请填写“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复审登记表”(附表1),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于5月30日前送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新申请加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入选专家库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并遵守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保密意识,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的非国家公务员(含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属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在2012年5月1日以前取得资格),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申请表格(附表2)填写,经单位盖章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于5月30日前送交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送市政府办公楼301房重大项目稽察科,联系电话:2350743)。
附表1: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复审登记表
2: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申请表(单页双面打印)
(注:附表1、2可复印,或在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下载)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