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定期监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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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5 01:13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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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发改价函〔2013〕117号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
定期监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做好 2011-2012年度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定期监审工作的通知》(粤价[2013]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等职业学校监审单位原则上按2011年的调查点,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查点进行合理调整,并将选点变化抄送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二、本次定期监审仍然使用2009年下发的“学校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系统(单机版)软件(以下简称监审软件),具体操作方法见“粤价[2013]97号”文。电子表格、监审软件及其使用手册可在WWW.GDPI.GOV.CN网站的“下载中心”或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chao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请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将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系统(单机版)导出的数据(包括基础数据汇总表和统计数据表)及文字分析材料、会计决算报表,于7月15日前报送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成本调查队(文字分析材料、会计决算报表和汇总数据表应提供纸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电子版均发电子邮件)。
四、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将于8月1日起组织对定点学校进行实地监审工作,届时请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及相关学校给予积极配合。
五、在开展本次成本监审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地址:市区新洋路华信大厦九楼,电话及传真:2215825,电子邮箱:czscbd@126.com,联系人:吴丽儿 。
 
附件:
1、《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定期监审工作的通知》(粤价[2013]97号);
2、潮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调查点候选名单;
3、潮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编码表。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