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潮州新区管委会委托发布《广东潮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网上信息公示(第一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按照《广东潮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潮州新区开发建设,推动潮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潮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广东潮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规划单位委托为该规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广东潮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
2、规划范围:包括湘桥区的桥东街道、意溪镇、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潮安区的江东镇,饶平县的钱东镇、汫洲镇、海山镇、柘林镇、大埕镇、所城镇和黄冈镇国道324复线以南地区,共13个镇(街),总面积约553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2014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7年,中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4、规划内容
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规划和市政综合管线四大方面,涵盖综合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信、能源、环卫、环保、抗震、防洪、消防、人防等十二个单项工程的专项规划内容。
(1)综合交通:至2030年,建设完成万吨级泊位10-15个,货运吞吐量突破69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万TEU;至2030年,实现潮州新区内各节点30分钟以内快速到达潮州主城区,60分钟以内快速到达揭阳和汕头主城区,形成一体化的汕潮揭都市圈;至2030年,实现相邻组团之间30分钟之内到达,组团间走廊干道平均车速大于40千米/小时,公共交通占城市机动化出行的30%,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为80%,绿道总里程数突破170公里,居民到达绿道的时间不大于30分钟。
(2)供水工程:优化新区供水系统网络布局,推进村、镇、地区供水“一张网”建设。调整水厂布局,提高供水水质,发展再生水利用,实现多水源供水。至2030年,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电力工程:建立适度超前的输配电系统,完善区域电网结线。同时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清洁智能的现代化电网。
(4)通信工程:以“智慧城市”为建设目标,近期重点实施“宽带潮州”战略,推进新区基础通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的“三网融合”,高标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
(5)排水工程:建立完善的污水系统,提高新区污水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潮州新区雨水排放减量化,雨水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和最大化,近、中、远期污水处理率分别为达到75%、95%、100%,近、中、远期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分别为≥65%、≥70%、≥75%。
(6)环卫工程:构建减量化、密闭化、无害化的环卫设施体系,建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处置体系,到2030年,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5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25%。
(7)环保工程:完善环境监测设施体系建设,至2030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覆盖率达到100%。
(8)防洪排涝工程:建立人水协调的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构建以骨干防洪排涝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高标准防洪综合体系,强化滨水景观建设,提升河流综合价值。
(9)消防工程:通过建立健全的消防法规、严格的监督制度和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消防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城市消防安全体系,逐步形成现代化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10)抗震防灾工程:逐步提高潮州新区城市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城市地震造成的灾害,保障当遭遇相当基本烈度的地震时建筑物能够具有较强的抗御能力,城市不发生较大的破坏,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能顺利进行。
(11)人防工程:建立完善的人防体系,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增强城市总体防护能力、平战生存能力、战灾后的恢复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市政管线综合规划:预留区域性复合交通走廊,建设区域性市政复合走廊。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前期工作(收集有关资料、现场踏勘、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主要进行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等工作)、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随规划一同报规划审批部门审批。
2、拟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规划,围绕规划方案涉及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对本规划与有关产业政策、上一级规划、城市规划、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进行分析,提出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向规划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以达到优化规划方案的目的,在规划层面最大程度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广泛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
4、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规划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与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有效时间2014年11月17日-11月28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规划单位,具体落实在规划中。
五、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潮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许先生
地址:潮州市政府五楼 邮编:
联系电话:0768-2362683 传真:0768-2362683
联系邮箱:gd-czxq@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005,邮编:510045
联系电话:020-83332381 传真:020-83332381
联系邮箱:peia_gd@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