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08-02 09:42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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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市人民政府对2023年4月16日印发《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3〕4号)进行修订,并以潮府规〔2024〕3号文重新印发(下称《供地办法》),现就《供地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3年,我市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79号),抢抓产业有序转移机遇,推进我市土地管理与利用制度改革,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大项目落户潮州,研究出台了《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3〕4号)。在一年多来的实施过程中,发现该政策存在认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个别条款措施门槛过高、落地难等问题。为优化政策实施效果,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对《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3〕4 号)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亮点

  《供地办法》在修订成稿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从简化程序,提高可操作性,提高政策竞争力的角度出发,重新梳理了优先发展项目认定的路径和流程等内容,主要有:一是明确了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订《供地办法》和《产业目录》2份母文件,各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上述母文件,制订各个产业认定标准、扶持措施、监管意见和监管协议等文件,形成市政府制订规则,各县区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上述5个文件进行认定和监管的政策框架。二是取消了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原来由市负责认定的“用地规模100亩以上、企业上一年度纳入统计的产值(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或高质量发展贡献不足500 万元的优先发展项目”全部下放到各县区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区,并增加了在项目批复前需报市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100亩以上的报市政府备案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

  《供地办法》共分五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包括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明确《供地办法 》制定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章,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部分,包括第六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方案的内容,项目认定的程序、项目认定的主体和市各产业部门职责。

  第三章,用地供应部分,包括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阐明用地供应标准、流程、要求和扶持政策。

  第四章,产业项目监管部分,包括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对产业项目监管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五章,责任追究,包括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施行日期。


  原文连接: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zfwj/gfxwj/content/post_3901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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