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2-01-10 16:35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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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各相关培训机构: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44号)
附件链接: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3752815.html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