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1-01-04 11: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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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单位,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潮州港经开区管委会、潮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粤发改信用〔2020〕43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报送

      市直单位录用、调任公务员人选社会信用记录的查询申请,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统一接收。各县(区)单位录用、调任公务员人选社会信用记录的查询申请,由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统一接收后,集中上报市发展改革局。

      属于市管干部调任的,按《工作指引》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市直单位提出查询申请的,应按《工作指引》要求提供完整信息资料并封存后(加盖骑缝章),送市发展改革局。市直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协助市发展改革局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工作指引》要求落实业务对接,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做好统筹报送、档案管理和台账记录工作,共同推进查询业务规范化管理。

      三、报送时限

      市发展改革局统一在每周五(遇法定节假日自然顺延)下午,集中全市查询申请分批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市直单位、县(区)发展改革局应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查询申请报送至市发展和改革局(体改法规和信用建设科,市政府303房)。

附件: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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