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粤运中心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0-07-13 16: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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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

      报来《关于潮州粤运中心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等收费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潮州市粤运中心客运站站前广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汽车(计时收费):

1

首2小时内(含2小时)

5元/辆

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按5折收取。

2

超2小时后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3元/辆

3

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

28元/辆

如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以每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按上述对应时段标准累加计收。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按1、2项标准5折后累加计收。

摩托车(含助力车)

2元/天·辆

超过凌晨后加收2元/天·辆。

自行车

1元/天·辆

超过凌晨后加收1元/天·辆。

      二、对停车不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在停车场收费场所应树立收费公示牌,各项收费标准须明码标价,并使用规定票据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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