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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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23:5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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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驻潮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我局之前转发有关资格考试收费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