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潮州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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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00:28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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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直、驻潮有关单位,市直各类公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5〕1827号、粤发改价格〔2016〕85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收费公示、收费报告和收费评估等制度,现就做好2018年度收费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发改、财政部门要把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年度收支情况报告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收费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务必把报送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认真抓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直和驻潮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工作, 要把年度报告工作同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收费公示等制度结合起来,同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结合起来,推动收费管理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促进涉企收费政策落地生根。要指定专人负责, 确保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区)发改部门要对本辖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分析报告,以正式文件于4月22日前上报市发改局。

2、各主管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下属收费单位对2018年度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觉纠正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本单位2018年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确保所填报的收费项目不多报、不漏报。填写《2018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1-3),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报告表、收费公示牌照片和门户网站收费公示截图分别报送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

3、目前已停止或取消收费,但2018年度内有收费的单位一样须填报《2018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1-3);收费项目仍保留,但本单位收费金额为0的,仍须如实填写收费情况。

4、为避免收费数据重复统计,各收费单位只填报本单位直接向缴费者收费的数据,不要填报从其他收费单位提取或分成的收入数据。

5、报表的各要素要填报完整、准确。填报人及联系电话要填报清楚,以便在审核收费项目时及时沟通联系。

6、因机构改革,请市直有收费执收单位变化或调整的部门(含变更单位名称)向市发改、财政部门申请更改执收单位等相关信息(申请报告内容请说明原单位名称、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更新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并提供单位职能调整等相关材料依据),以便更新我市市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名称和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对未进入公布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财政部门将不提供收费票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三、其他说明

1、附件可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chaozhou.gov.cn/dept/1122.jspx下载

2、联系方式: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 电话:2219229,邮箱:czfgsfk@163.com,地址:新洋路华信大厦9楼;

潮州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 电话:2396312,邮箱:scjzhk@126.com,地址:潮州大道与福安路交叉口东南100米财政局大楼3楼。

附件:

1. 潮州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2. 潮州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1

3. 潮州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2

4. 模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