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强制性培训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5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我市原转发和制定的有关强制性培训文件同时全部废止,具体废止文件详见附表。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强制性培训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557号)
附表:潮州市废止的强制性培训收费政策文件目录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