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排污费征收文件的通知
2018-05-21 22:30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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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排污费征收文件的通知 》(粤发改规﹝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排污费征收文件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3号).pdf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