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2018-04-04 00:52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区)发改局:
根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不再分机械化、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等类别,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头不超过45元。
二、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收费单位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三、调整后收费标准自成文之日起执行。
2018年3月30日
抄送:市政府办、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