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粤运中心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等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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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17:16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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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
报来《关于潮州粤运中心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等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对进入粤运中心客运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市汽车客运站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
1、自行车1元/次.辆;
2、摩托车2元/次.辆;
3、小型汽车5元/次.辆;
4、中巴8元/次.辆;
5、大客车10元/次.辆。
各类车辆停放时间跨过凌晨后按标准加收1倍收取。
二、对停车不超过15分钟,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18年2月26日
抄送: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