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市直各运营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63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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