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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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18:1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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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2017〕391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饶平县、潮安支行: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7]60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7]6061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农业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潮州市分行

2017年12月4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4日印发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7〕60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8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