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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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19:35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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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2017〕67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潮部队、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