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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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00:09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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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2017〕55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1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