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发改公资办[2017]1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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