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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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2 00:06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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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公资办[2017]1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发改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