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环卫服务费等政策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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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23:37
来源: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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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2016〕208号
湘桥区、枫溪区发改局:
由于我市现行的环卫服务费等收费主体发生改变,原有关环卫服务费等政策文件已相不适应,现予废止(详见附件)。
附件:
废止的收费政策文件目录
1、关于重申环卫服务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潮价[1999]21号)
2、关于实行垃圾袋装有偿清运收费标准的批复(潮价[1999]75号)
3、关于环卫服务收费的批复(潮价[2002]26号)
4、 关于清洁卫生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潮价[2008]88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