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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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18:2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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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1]5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1]56号)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管理  通知

抄  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4月2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