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潮州市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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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3:06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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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潮州市政府投资500万元
以下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局:
《潮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已于今年四月市政府潮府[2010]16号文印发执行。规定中第十七条提出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批准手续可适当简化,具体手续由市发改局另行制定。现对有关简化手续通知如下:
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简化为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附工程咨询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投资估算表。其它审批手续执行潮府[2010]16号文规定。
特此通知。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