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物价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技工院校高耗材工种及收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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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9 12:2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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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物价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潮价〔2010〕41号

 

     

 

转发广东省物价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技工院校高耗材工种及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院校高耗材工种及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价[2010]168号文

 

 

http://www.gdpi.gov.cn/jgzc/358129.htm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管理  通知

抄  送:市财政局。

潮州市物价局

2010年9月16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