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青霉素Ⅴ等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青霉素Ⅴ等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价[2010]156号文
二○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管理 通知抄 送: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潮州市物价局2010年8月3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