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价[2010]144号文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管理 通知
抄 送: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潮州市物价局
2010年8月2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