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2026-04-08 16:4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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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拟新增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8日至14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方式:潮州市价格监测中心(0768-2215856)
电子邮箱:czscbd@126.com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