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1-7序号15#
编码15#加油站规划点扩建规划确认延期、
序号150#编码150#加油站规划点
改建规划确认的批复
潮安区、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市序号15#编码15#加油站规划点延期规划确认的请示》(安发改能〔2025〕66号)、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附表1-7序号150#编码150#加油站规划点改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上同意《关于<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1-7序号15#编码15#加油站规划点扩建规划确认的批复》(潮发改油函〔2023〕128号)自2025年6月7日起延期1年(有效期至2026年6月6日)。
二、我局原则上同意潮州市湘桥区中潮能源有限公司新洋加油站申请的《潮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1-7序号150#编码150#加油站规划点改建规划确认,有效期2年(有效期至2027年6月8日)。
三、请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需在规划确认有效期内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规无需办理的,需完成报建手续),未取得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请督促企业必须严格按申报项目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建设与申报内容不相符的设施与设备,严禁边施工边营业行为,确保安全。
五、加油站建设竣工后,凭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签发证照(检定证书),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方能营业。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