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潮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前公示

2025-04-29 15:5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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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潮府规〔2023〕12号)等相关规定,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开展《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潮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潮州段)

  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湘桥区。

  (2)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工程研究范围为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以下简称“汕汾高速”)改扩建工程(潮州段)和汕汾高速公路潮州港支线工程(以下简称“潮州港支线”)两部分。


  汕汾高速改扩建工程(潮州段)起于粤闽两省交界,起点号K2493+481,向西经古笃互通(新增)、饶平互通、钱东互通、黄都岭互通,再向南经铁铺东互通、铁铺互通,终点位于上北枢纽互通附近,终点号K2530+618,路线全长37.137km。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其中粤闽界~钱东互通段(K2493+481~K2508+741)设计速度采用120km/h;钱东互通~上北互通段(K2508+741~K2530+618)设计速度采用100km/h。由双向四车道扩建至双向八车道,两侧整体扩建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2.0m,单侧扩建路基宽度采用20.75m。



  潮州港支线起于古笃互通(新增),起点号K0+000,与汕汾高速交叉,路线整体为南北走向,项目终点跨越国道G228后顺接现状进港大道,终点桩号K5+568,路线全长5.568km。潮州港支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0km/h;K3+811~K5+568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设计荷载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5g。


  二、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3日(共5天)。

  公示期内,项目场址周边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工作日)等渠道,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反映意见或建议,并请提供个人真实姓名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征集意见或建议的真实有效。

  评估单位: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31号三元里中心1906A(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朱工,崔工

  联系电话:15171641393,1860205772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邮    箱:gzgd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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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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