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2021-11-12 10: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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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红蚂蚁防控物资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11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910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拟选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2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潮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反映。

序号

拟选定监测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

1

潮州市潮安区绿田农资有限公司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旬报表



       受理电话:0768-2215825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9楼


潮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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