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拟增加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16日至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潮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反映。
序号 | 定点单位名称 | 承担任务 |
1 | 饶平县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河南市场物业管理所) |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 |
受理电话:0768-2215825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9楼
潮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