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9-12-25 11: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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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医保局:
为做好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市财政2019年度预算安排,现一次性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7万元(具体补助地区和金额详见附件)。此款请列入2019 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必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数量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当地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月14%的比例增加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发放等环节,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潮州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明细表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