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9〕92号)的精神,结合市卫生健康局的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区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补助地区、金额和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项目,根据各地常住人口数以及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以因素法安排。市本级项目单位以及各县(区)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落实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划入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县(区)、单位参照省财政制订的《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附件),科学合理确定并填报本地区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的30日内上报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申报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中央部委和省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此项资金收入请列2019年度“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科目,支出请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科目。
附件:1.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测算表
1-1. 2019年中央补助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测算表
1-2. 2019年中央补助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测算表
1-3. 2019中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资金测算表(总表)
1-3-1. 2019年中央基公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其他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项目经费测算表
1-3-2. 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资金测算表
1-3-3. 2019年中央补助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监测项目经费测算表
1-3-4. 2019中央水和环境卫生项目、伤害监测项目资金测算表
1-3-5. 2019中央全国医疗服务成本价格监测资金明细测算表
1-3-6. 2019中央食品安全保障项目监测资金测算表
2.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 标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3. 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明细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潮州市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