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2-09 17: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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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潮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推动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全力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财政保障。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注重法治引导领航,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实效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引领带动财政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潮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带头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建设有关问题。严格落实“述法”要求,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以法治视角检视财政工作,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二是不断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指导。坚持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年度普法计划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结合财政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作风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潮州财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为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提供财力支撑

  市财政局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紧扣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其任务分工,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一是聚焦聚力狠抓收入。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协同各职能部门“一盘棋”抓收入,在努力培植优质税源的同时全力盘活资产资源,联动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潮州市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盘活项目、潮州市污水处理资源盘活项目,积极跟进大宗土地出让收入项目进度,确保形成可用财力。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93亿元,可比增长5.4%。指导各部门抢抓政策利好主动对接争取上级财政政策资金,2025年,全市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41亿元,同比增长3%,地方可用财力不断增加。二是强化民生保障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印发《潮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从“零”编制年度预算。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着力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常态化、长效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市本级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首次按照50%大比例压减的基础上,严控增列资金审核关。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52亿元,增长3.02%。其中,全市民生支出169.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06%;全市“三保”及时足额保障,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三是落实“头等工程”财政保障。积极对接上级改革思路,牵头研究并印发《部分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推动“补改投”形成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锚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工作目标,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2025年,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超92.53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投入总量比增2.99%,协同推进绿美潮州生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等系列重点任务,全面擂响“城乡品质提升年”行动。四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对照省级改革总体思路研究出台《潮州市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印发《潮州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建设,提高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性。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改革,依托数字化手段追踪资金实际支付情况,为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高效运用财政资金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发挥财会监督“利刃”作用。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领域,开展潮州市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及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围绕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行为联合开展潮州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提升行业执业质量。印发《潮州市镇村财政资金专项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市镇村财政资金开展专项财会监督检查,提升镇村财政资金管理效能。六是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严格落实债券还本付息责任,强化财政优先保障次序,科学编制债务还本付息计划,统筹财力全力保障还本付息资金需求。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合理控制政府债务余额,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自2021年隐性债务“清零”以来连续5年零新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风险底线。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财政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加强制度文件管理为抓手,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升干部行政执法能力。积极开展政策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和规范研究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与上位法不一致等政策文件的动态清理工作,有效发挥政策文件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财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以及重大政策文件的研究会审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法律论证主体责任。三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要求。今年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未收到因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信访件。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走深走实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提升公众对财政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一是及早谋划学习宣传内容年初及时制定《潮州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要内容和普法工作措施,进一步明晰普法责任,落实普法任务。二是开展多形式学法活动。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科室自主学习等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学法活动;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干部职工每年学法40学时和专题考试,做到全员参与全员合格。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参加“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送法下乡”活动,派发财政领域法律读本,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开展群众面对面普法;充分利用数字财政系统、“财学”平台等信息平台,助力开展财政普法宣教活动,让全体使用者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规则意识、法治意识。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市财政局坚持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积极落实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财政管理,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聚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局党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制定巡察整改措施98项,动态跟踪督办,累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10场次,研究、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1分项40项具体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号。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市财政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局各科室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作为,认真按时高效办结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今年市财政局共承担办理人大建议会办件3件,政协提案会办件9件。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三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在市纪委监委及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和涉企乱摊派问题的持续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殡葬乱象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平台管理,2025年市财政局共发布部门动态20件,公开政府信息上网文件42件。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份,网民留言10条,均按时按质办结,树立了财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2025年法治财政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法治财政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有了新要求,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仍需增强,需要充分理解法治对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二)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少数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较多依赖书面材料,在及时跟进学习、自觉学深悟透上还有差距,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尚显不足。

  (三)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内容和方式上仍需考虑不同群体获取信息渠道、方式、形式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创新力度。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确保财政工作在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财政法治重点领域治理效能。针对工作薄弱方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坚持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双融双促,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深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方案,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等专业领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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