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30 11: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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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潮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我局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局年度普法计划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多管齐下引导干部职工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发挥局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形成领导带头学、全员覆盖学的良好局面。深入学习市“一规划两纲要”,全面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引领作用。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以“数字政府”为依托,于9月底成功上线集财政补贴政策查询、业务申报、审核发放、监督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粤财扶助”潮州平台,高效实现补贴政策“一清单”、补贴受众“零跑动”、申报审批“指尖办”、监督管理“一张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更新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实际,最大程度精简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证明,我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均已作出“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积极主动助企纾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1-11月累计为企业办理各项新增减税降费11.9亿元,落实融资担保降费让利政策,市级财政出资做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模至6500万元,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另一方面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力度,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政府采购源头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2.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持续增强民生福祉。坚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度,超额完成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持续下降,腾挪有限资金花在事业发展刀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加大基层“三保”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力度,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及时调拨县区库款,全市“三保”支出均及时足额保障,未存在“三保”支出拖欠、超财力提标扩围等情况,有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成立潮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素保障专班,牵头各级财政部门建立专班财政工作联动机制。对标省厅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措施》(潮财农〔2023〕106号),推出五方面24条重点举措,以精准、有力、有效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为保障“百千万工程”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年中我市共争取上级资金超3.0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产业转移、笔架山示范点建设、美丽农村路建设、典型镇建设等重点项目,助推我市“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优化调整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机制,通过组建工作群健全协调联络与督促指导方式,倒逼各县区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建设与债券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新增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发挥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作用。

  3.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压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责任,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库”,并及时清理、实时更新,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共聘用法律顾问3名、配备公职律师1名,在涉及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工作、信访案件、法律法规培训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纠纷,更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善网络舆情、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4.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依法公开财政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接受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全面记录执法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建立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的工作要求,对《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直接适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今年来,我局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

  5.提升化解矛盾能力,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积极组织人员学习“茶文化六步调解法”,把握其核心内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通过组织《信访工作条例》专题测试以考促学,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今年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因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信访件。

  6.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及时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予以答复。加强财会监督基础性支撑作用,构建财会监督体系,围绕财经纪律9类重点问题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等开展全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校园领域、乡村建设盲目“造景”问题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2023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网民留言8件,主动公开165件,其他政府信息上网公开114件。

  (三)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对从组织上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对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坚持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督促局领导干部层层压实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财政法治建设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财力持续向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倾斜,推动落实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财政普法责任

  及时制定《潮州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落实普法任务。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立法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的学习宣传,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及时高效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任务,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干部职工每年学法40学时和专题考试,全局共121人次参加考试。拓宽学法渠道,开展多种专题学法活动,共组织民法典、纪法知识等专题测试4场次,举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行政复议法》法治专题讲座2次,观看庭审直播2次。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讲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资产管理专业能力与国有资产编报质量“三提高”;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向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传《政府采购法》,切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的来说,我局能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将法治财政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潮州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扎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该清醒看到,目前我局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的深度还不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个别工作人员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高,在工作中习惯于运用旧方法解决问题,繁重的日常工作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缺乏时间精力提升自己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现阶段,我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主要集中在局党组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科室集中学习、个人自主学习相关资料,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组织专题测试等集中学习教育,缺乏其他灵活生动的学习宣传形式。

  (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由于财政部门业务专业性较强,工作人员多为财政、会计相关专业出身,没有专职从事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未能很好地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展现财政担当,坚持刀刃向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法治引领财政改革和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稳市场主体,积极对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更多政策资金资源落地我市。发挥财政分配调节职能,积极推进各项民生补短板建设项目建成。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库款保障水平总体稳定。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行使。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加强文件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我局“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不断学习先进典型,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潮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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