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潮法治办通〔2022〕2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引领、理论武装
为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局主要负责人的示范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以学促进、学以致用,财政法治建设的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并收听收看全省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财政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局党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头学习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财政部门自上而下掀起热烈讨论和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局党组、局各党支部、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谈认识、撰写心得体会数十篇。二是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持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三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并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局年度普法计划。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共计43场次,以“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带动“绝大多数”遵法守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和“财学”平台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纪法知识等专题测试9场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全局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新颁布的《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法律讲座2场次、新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专题测试1次。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宣传工作,局各科室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粤政易工作群、协同办公平台、局主办公楼LED屏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四是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对照《潮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规定和《清单》所列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潮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局党组书记每月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局主要负责人落实“述法”要求,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督促局领导干部层层压实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财政法治建设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校准仪”,确保政令畅通、有效执行,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二)立足职能定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深入贯彻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共建平安法治潮州。一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同时,加强财政重点领域管控,严格财政投资评审、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杜绝财政资金“跑冒漏滴”,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有效性。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实际,调整证明材料的替代方式,最大程度精简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证明,形成证明免纸质清单,我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均已作出“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进一步做好“减证便民”工作。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通过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和保证金管理、调整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关事项等举措,优化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坚持财政支出靠前发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维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五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类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落实国库科、支付中心、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负责的国库集中支付机制,依托动态监控平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扶贫资金监控系统等及时跟踪处理资金疑点,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市县财政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六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潮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在经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并按要求清理到期拟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3件。七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八是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证学习培训5人,持证上岗率100%。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过程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进行全过程、各环节记录,并在事前、事中、事后依法依规公开。今年来,我局未发生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九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潮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高木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针对涉及重大改革、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工作、信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培训等相关法律行为为我局提供法律帮助。按要求配备公职律师1名,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和化解纠纷,更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三)加强权力监督,打造阳光财政、放心财政
推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行使行政权力时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潮州市财政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同财政业务紧密结合、一体部署、同步推进。二是健全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局各科室职能变化及人员轮岗情况,及时修订《潮州市财政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制定《潮州市财政局辞去公职人员向原单位请托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严堵“熟人好办事”隐患。印发《潮州市财政局涉银业务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加强我局人员履职行为管理和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防止利益冲突,确保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三是自觉接受组织与群众监督。强化组织监督,及时更新财政干部职工个人廉政档案共计113份,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形成工作共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目前共公开政府信息244件,发布部门动态46条,处理依申请公开16件,答复网民留言13条,暂未收到群众信访件,有效树立财政机关透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当前存在不足
总的来说,我局能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将法治财政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潮州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扎实推动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该清醒看到,目前我局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环节,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的深度还不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
三、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学习宣传教育带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提高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监督,严格落实《潮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快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坚持发挥职能作用,提升财政现代化治理水平。扎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数字财政系统运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突出《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宣传教育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有机融合,强化财会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双监控”系统等监督手段,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涉农资金、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核查,确保财政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测预警工作,更加高效、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构建协同高效的财政现代化智能化治理体系,建好用好管好“数字财政”系统,深化预算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高财政决策精准性科学性。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保持内部监督制约强度不放松,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定期轮岗制度,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让行政权力行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更加规范透明运行。
潮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