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动员培训,深入剖析解读——市财政局召开多场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动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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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动员培训,深入剖析解读
——市财政局召开多场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动员培训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精神以及省财政厅工作要求,7月25日起,市财政局利用三天的时间,分部门、分场次组织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县区财政局进行动员培训,认真传达学习省有关改革精神,对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行了解读,就项目库的建设等实际操作规程作详细的说明,并对我市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力推进。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文件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要深刻理解改革带来的职能变化、管理变化、机制变化,突出财政服务的功能,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推动改革措施发挥实效,认真积极“落实好、推进好”。
二、转变观念,明晰权责,协调配合。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不仅是财政的改革,也是各业务部门的改革,不仅是财政放权、也是省业务部门对市县的放权。既明确预算权责、聚焦预算编制、简化项目审批、优化预算执行,也强化预算监管,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明析权责前提下,转变观念,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按照改革要求,建立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如专项资金管理、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和监督等专项制度办法,加强对省级下放审批权限的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统筹谋划、做细做实、储备项目。这次改革在明晰预算权责的前提下,重点聚焦预算编制和项目储备工作。因此,科学精准编制预算,是这次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而项目库储备工作是这次改革重中之重,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接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预算安排和中期规划,促进财与事相结合;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编实编准部门预算,确保预算“可执行、可问效”,项目“上规模、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