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 )

2018-02-27 23:46
来源:本单位
【浏览字体:

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更好地服务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市财政局重新修订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因2015年发布的《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5﹞53号)中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目前经济形势发展需要,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令第35、3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参照省直及周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做法,重新修订了《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通过征求市直各行政单位意见、网上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1月30日报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本次修订,目的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行为,一方面通过对资产类型进行具体描述,明确涉密资产的处置等进一步充实处置办法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权限,使各位职能部门切实负起相应的审核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