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会同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召开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工作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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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3 01:3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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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在我市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实施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1月29日下午,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召开了环境保护税实施工作协调会,参会人员包括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科长。
参会单位对我市前阶段环境保护税实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市地税局介绍2017年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档案资料移交情况、纳税人信息核实情况;市环保局重点介绍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市财政局介绍环境保护税收入入库和协调市人行工作情况。
会议对目前碰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明确下一步地税部门将扩大培训范围、加大宣传力度,环境部门将扩大排污许可证发放试点范围,全市将以陶瓷企业等重点污染行业作为突破口,加大环境保护税征管力度。会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明确表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推动我市绿色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