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财政着力“四项措施” 开启2017年省级财政资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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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州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启动了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及债券资金检查工作。为有效开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潮州财政着力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启动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省级资金重点检查,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手段。我市财政对此项检查高度重视,要求市县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沟通、紧密协作,认真配合检查组完成好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精研政策。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广,涉及预算执行情况、省级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四大板块,检查依据涉及财税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和其他相关政策等。潮州财政组织本级和县区参加了省级培训并指导检查人员加强财经法规、会计准则学习和查账技能培训,确保检查人员熟悉检查涉及的政策依据和财政业务。
三是统筹安排,强调联动检查。为确保同时做好市本级和各县区的自查、重点检查工作,潮州财政对全市检查工作统筹安排,积极采用市县上下联动的检查方式,由市本级和各县区财政部门分别牵头开展本地区的省级财政资金自查工作,同时对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的枫溪区的资料准备进行指导,确保自查和重点检查能按省财政厅的要求顺利开展。
四是依法行政,规范工作纪律。在检查工作中,明确强调要求检查组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检查程序;同时还要求检查组要认真执行廉政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廉政建设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