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2023-01-10 10:34
发布单位:潮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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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潮公告〔2023〕1号

  为进一步提高池湖奎元片区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对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持奎元北街、奎元中街单向通行现状,将粤新街(彩虹东路至池湖鳗场路)、池湖大墩路(池湖鳗场路至彩虹东路)改为汽车单向通行。

  二、粤新街汽车自东至西行驶(即从彩虹东路驶入,从池湖鳗场路驶出),池湖大墩路汽车自西至东行驶(即从池湖鳗场路驶入,从彩虹东路驶出),胶南街双向行驶,形成双循环。

  三、池湖奎元片区为违停严管区域,奎元北街、奎元中街、粤新街、池湖大墩路、胶南街等上述路段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汽车进入上述路段时,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2015年发布的《潮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区奎元片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单向通行的通告》(潮公告〔2015〕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奎元片区部分道路通行示意图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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