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2016年度第20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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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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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昭举主持召开市政府2016年度第20次常务会议

 

研究调整2017年潮州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潮州市水功能区划》、潮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等事项

 

12月28日下午,殷昭举代理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2016年度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2017年潮州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潮州市水功能区划》、潮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等事项。

会议研究了2017年潮州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事项。会议认为,科学谋划2017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外联内通、四通八达“综合交通网”的重要科学指引,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的重要支撑。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2016年交通建设取得大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组织落实,完善项目计划,争取上级支持,强化资金保障,破解征拆难题,加快项目推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取得新的突破,不断完善我市综合交通体系。

会议研究了《潮州市水功能区划》。会议认为,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市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会议要求,要从规划、监督等方面研究水功能区划目标实现的后续措施,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机构,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会议研究了潮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问题。会议认为,随着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化、建设土地资源紧缺,我市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峻,必将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瓶颈。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对缓解交通拥堵现象,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整体交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要求,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快做好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特别是结合实际,围绕重点、焦点区域,充分论证,科学处理好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的关系。要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做好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力争早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中心城区整体交通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良好顺畅的交通出行环境。

会议研究了调整潮州市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问题。会议指出,合理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落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实施补贴。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府办  联系人:曾楚烘1342108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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