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的倡议书

2020-02-06 17:22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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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稳生产、保供给作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责任担当,加强生产保供。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要树立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稳产保供的使命感,在做好做足防疫措施的条件下,尽快复工复产,及早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将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小。及时了解主要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组织春季田管、春耕备耕和畜禽水产生产,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维持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给。

  二、严守防疫规定,保障质量安全。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鉴别生产资料来源,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种植养殖流程管理,严格执行防疫检疫规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防疫病传播。养殖、屠宰、加工企业要重点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各养殖类经营主体要规范养殖生产,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规范产品营销,加强产销对接。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要以诚为本,规范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主动与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产销对接,及时提供农产品信息,积极组织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反映遇到的困难,千方百计解决好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饲料、肥药等生产资料难以及时补充、无法调运等问题。

  四、重视个人防护,强化联防联控。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保护好自己,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做到“戴口罩、勤洗手、拒热闹、少串门”,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外地复工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内部员工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工作场所的体温监测及消毒通风,监督员工做好自身科学防护,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要竭尽全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服务防疫大局,服从属地党委、政府安排,有序参与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广东省委农办提出的“九要九不要”倡议,把科学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传达给内部员工及周边群众,引导农民群众讲究卫生、科学防范,不信谣、不传谣。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勠力同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定能担当起时代赋予的社会责任,成为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中流砥柱!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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