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3日至10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办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办反馈巡察意见。我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研究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持续加压,全力打好巡察整改工作攻坚战
我办坚持把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打造敢担当有作为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摆在全办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在巩固前段时间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推进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推动我市人防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我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不渝地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做到思想上深刻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定紧跟,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无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办坚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的必讲内容,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我办坚持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办党组带头学习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议事制度和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开好民主生活会,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把利器,让“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在班子中迅速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干事创业氛围,切实增强办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为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我办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层级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逐条对照,巩固提升,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办党组围绕“党建统领、党建要强”这一目标,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在全办开展了“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直面问题补齐短板,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力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党组没有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共潮州市委有关肃清李万恶劣影响的工作方案,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自身工作方案”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制定《关于市人防办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工作方案》,根据中共潮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学习讨论的通知》(潮组[2018]3号)的通知要求,传达学习《关于组织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学习讨论的通知》的内容;党组成员个人针对学习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发言。二是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纪委《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工作的通知》(潮组通[2018]87号)和市纪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潮纪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习通知内容,每名党员完成一篇对照检查材料。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3.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办将不断深入学习市委、纪委《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工作的通知》(潮组通[2018]87号)和市纪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潮纪发[2018]7号)文件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党组的领导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党员干部对待政治活动不够严肃认真,对照检查材料普遍马虎应付”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8年12月21日,党组书记黄方亮同志讲授一场《端正学风 从我做起》的辅导课。每人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完成一篇对照检查材料,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整改过关。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三)关于“党组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滞后”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进一步明确党组的工作职责,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坚决按照2018年3月办党组研究制定出台《潮州市人防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办党组会议、主任会的议事范围,并认真贯彻执行。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3.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办党组坚持履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关于“领导班子成员8月24日前要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但实际党组班子及成员均没有进行自查自纠”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9年1月3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潮组通[2018]175号文件精神召开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专题会议,党组成员逐人逐条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五)关于“对市委部署的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重视不够、传达学习不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少”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8年12月20日,我办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传达学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潮州市2018年扶贫工作重点》(潮扶[2018]13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精准扶贫、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和全域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指导分组表的通知》(潮扶函[2018]2号)、市委办《关于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大整治基层责任的通知》(潮办通[2018]41号)、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动党员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潮宣通[2018]146号)相关文件精神,党组成员针对扫黑除恶和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3.下一步工作打算:在原基础上,我办将持续加大力度,按照文件的要求抓好扫黑除恶和精准扶贫两项工作。确保人防办在这两项工作上有所作为。
(六)关于“对人防工程建设一抓到底的干劲韧劲不足”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9年1月10日,约谈中创大厦负责人,督促施工方按合同加紧施工完善建设。
2.整改情况:正在推进。
3.主要存在问题:按2001年签订的合同,人防办负责土建部分,配套设施由中创大厦负责,目前土建已完成,中创大厦因资金困难无法续建,使整个项目处于烂尾,该负责人表示,正积极引进资金进行合作或将项目整体拍卖,到时才能完成人防工程的配套。
4.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办将及时跟进,督促施工方按合同加紧施工完善建设,彻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七)关于“对应建人防地下设施的建设工程事前失管、事中缺管”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加强与规划部门联系,按照规定先审批后发许可证的制度,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未批先建。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持续推进。
(八)关于“易地建设费追缴力度不够”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成立办追缴领导小组,加大追收力度。二是1月5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将历史欠款情况进行分析分类。三是再一次向欠款户发出补交欠款通知书。四是1月10日约谈最大欠款户法人代表,要求其尽快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然后人防办才能给其办理相关手续。
2.整改情况:正在推进。
(九)关于“党组自2014年至巡察期间没有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没有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订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活动等相关工作基本没有开展,机关同志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进行部署,结合人防实际制订方案和制度,召开党小组会学习讨论,党组书记每年不少于上一次辅导课。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关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较少”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好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持续推进。
(十一)关于““两学一做”活动开展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召开“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班子成员每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持续推进。
(十二)关于“对待党员组织管理工作不够认真严谨,党总支越权代替党委职能批复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个别党员入党志愿书中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党总支会议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不符”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二是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持续推进。
(十三)关于“党费收缴标准把握不准确,没有把月平均奖金纳入党费收缴的计算基数,导致全体党员没有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巡察期间已整改。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四)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存档混乱,下属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整理”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组织一次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按照规定重新整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责任心教育。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到市档案局参观学习。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五)关于“人事聘用程序执行不严肃,个别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初任聘用合同没有签订,在3年后提拔聘用管理岗位时才补签初任合同,且初任和聘任两份合同为同一天签订”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六)关于“干部队伍的轮岗交流力度不够,有个别同志在同一科室工作时间超过15年,机关及下属单位有4名财务人员存在交叉任职或兼任数职现象”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干部轮岗按照规定执行,将一名在同一科室任职时间过长的同志进行轮岗。二是结合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进行人员的调整。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七)关于“党组抓队伍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干部队伍人浮于事现象严重”的问题
主要采取措施:一是组织一次财会人员培训,到民政局体彩中心学习。二是整改后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八)关于“人防行政执法不严肃”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培训和提高责任心教育,对责任心不强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十九)关于“2016年11月市审计局对市人防办原主任杨楚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存在个别物品购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部分公务支出项目未按规定采用公务卡或银行结账结算、部分培训费开支不规范、会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时至2018年8月仍未得到彻底整改”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公务支出项目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关于“没有明确党组成员分管纪委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党组成员进行分工,明确分管纪委和党风廉政工作组织、纪检委员等责任人。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一)关于“对重大工程和重要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风险源排查和风险防控不力,也未开展过具体岗位的风险点、风险源排查”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重大工程、重要领域、具体岗位的风险点、风险源排查力度。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三是加大对重要岗位人员提醒的力度和频率。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继续推进。
(二十二)关于“现任党组书记黄方亮直接分管工程,工程项目和大额工程费用均由其审批”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党组成员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责任,黄方亮不再直接分管工程和市批大额工程费。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三)关于“前任人防办主任在任期间直接审批部分工程费用,直接指定工程承建方”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四)关于“2017年7月至12月违规发放在职人员值班餐费补贴”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二是收回已发值班餐费补贴共7340元。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五)关于“部分人防办干部违规领取下属单位招聘面试考务费”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二是收回招聘面试考务费共2700元。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六)关于“超范围报销个别同志异地就读研究生差旅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超标准报销出差住宿费以及工作人员参加异地培训班的出差补助”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二是当事人按照规定退还共6259元。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七)关于“使用工会费用列支食堂费用、列支临时工社保及补贴、列支会员及其家属春游用餐和茶水费,存在隐性福利问题”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临时工社保于2018年1月1日社会化保障后已整改。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三是参加春游家属补交餐费和茶水费共320元。四是今后单位开展活动不再邀请家属参加。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八)关于“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2014年以来所有公务接待均没有审批程序,食堂费用包括接待费用全部白条入账,部分公务接待费开支没有公函”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公务接待完善制度,以公函为依据,按程序审批。二是食堂费用于2018年10月份社会化保障后已整改,不再出现白条入账情况。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二十九)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部分公务支出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同时出现个别物品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账内列支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费用,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分类进行开支,零余额账户资金结余年终划转到基本户(2014年),部分修缮工程没有预结算等情况”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公务支出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组织办财务人员到市福彩中心参观学习交流财务业务工作。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三十)关于“违规使用人防经费列支办公用品、临时工安全奖金、茶叶费和职工住院慰问”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财务科目列支经费。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三十一)关于“公车修理开支没有定点安排,汽车美容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较多,且全系统公车加油大多数使用充值卡”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公车修理定点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公车加油规定。三是完善公车加油登记制度。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三十二)关于“部分行政费用列支在已完工的项目工程成本中”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财务科目列支经费,专款专用。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三十三)关于“三山人防坑道、人防战备仓库修缮项目总金额为14.45万元,直接指定工程承建方,甚至出现在台风登陆前就对台风损坏工程的修缮进行明细预算的情况”的问题
1.主要采取措施: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杜绝直接指定工程承建方。
2.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
三、持续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促进人防工作再提升
2018年以来,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我办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创造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让广大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巡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借助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东风”,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面巩固提升前段时间巡察整改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促进我市人防建设工作再提升。我办将倍加珍惜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对人防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马上办、马上就办、马上办好”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扎实的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促进我市人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为把潮州建设成为享誉中外、独具品质、宜业宜居宜游的潮文化精品城市和世界潮人精神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2393373;邮政信箱:潮州市红山林场场部西侧,邮编521000;电子邮箱: czrfb@126.com。
中共潮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