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组织对人防工程风险源危险点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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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7 23:53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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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和省人防办《广东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粤人防〔2016〕292号)等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3月6日开始,我办组织人员对奎元等公共人防工程进行风险源危险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一)人防防护设备及其他设施检查、保养,过道防护门固定等措施落实情况;(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线路老化,违规使用电器和燃气,违规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三)坑道工程无衬砌支撑,防水措施不完善,存在塌方等风险隐患治理情况;(四)政府投资的单建公共人防工程,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由于城市建设、原有自然地面产生较大变化和道路重载车辆通行振动等原因,出现结构破坏导致地陷等风险隐患治理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办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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