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2021-06-29 10: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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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大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潮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文、会计、计算机、数学、新闻、法律、教育专业;

  (三)全日制大专年龄不超过25岁,全日制本科不超过27岁,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30岁;

  (四)具备C级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其他特长者视情况放宽年龄。

  二、报名及资质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明园大道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3827377119)。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各2份,个人简历2份,壹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考试考官由潮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组成。

  四、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工作参照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由其他考试总成绩合格者按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组织开展政治审查,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潮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

  年薪5.7万元左右,平时周末双休,节假日按照法定放假,免费食宿,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相关标准负责发放制式服装、标识等。

  八、工作地址:

  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明园大道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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