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新华恒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经市政府同意,现解除以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与广东新华恒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子监管号4451002017B00847、合同编号445100-2017B-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位于凤泉湖高新区径南分园JN06-2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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