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片区)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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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23:13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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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片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工业园概况

园区名称: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片区)

规划概况:

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片区)位于潮州市潮州港东部半岛,东至大埕镇大埕湾,西至柘林镇西澳港区,南至柘林镇金狮湾,北至所城镇内阴楼山。园区认定面积为1000公顷,主导产业为仓储物流、能源工业、机械与装备制造产业等。

园区前身为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并已于2009年3月完成环评审查(粤环审[2009]108号),其中部分区域通过批复。现由于园区边界发生了变动(认定面积仍为1000公顷),本次评价将在回顾园区已开发区域的基础上,对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片区)完成整园环评。

人口规模:规划期末地区总人口按6万进行控制。

功能结构:园区规划结构为:“一心、一轴、九片区”,即“一心”,园区服务中心;“一轴”,园区发展轴;“九片区”,临港加工片区(2片)、生活服务区、综合配套片区、油气储备片区(2片)、物流产业片区、港口作业片区、大唐电厂片区。

发展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创造独具特色的具有竞争力的新产业空间,建设成为广东省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示范基地、以仓储物流、能源工业、保税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工业园区、推进潮州产业升级及土地集约利用的示范点。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气、工业固废物、生活垃圾及设备运行噪声等。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以及固体废物、噪声影响,都将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工业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等产生的污水,主要环境影响是废水排放对区域水体的影响。

(2)废气:主要来自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燃料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居民燃料废气、交通尾气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主要声源是企业内部生产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园区内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各产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办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生产固废的处理处置。

(5)地下水:主要是施工期产生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营运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的跑冒滴漏、市政排污管网的泄漏、固体废物场所淋溶等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6)环境风险:主要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泄露造成的风险;燃料等在仓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所造成的风险以及规划区污水处理站污水泄漏风险。一旦发生,可能对地下水环境,柘林湾、金狮湾等近岸海域构成威胁。

三、进一步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次规划拟在饶平县柘林镇文胜围中堤北片区部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产业转移园产生的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排放至大唐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防波堤外端正东侧500m处7.5m深的大埕湾海域。

(2)废气:要求进驻企业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确保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3)噪声: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对于车间外通用设备,例如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空调机、各种泵、发电机等,应放置于适当地点,远离人群密集区,减低噪声对人的影响;对于个别噪声特别大的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危废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确保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5)地下水:危废暂存场所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计施工;有废水产生的生产生活区域设置基础防渗体系,有酸碱废水产生的区域铺设防腐防渗层;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进行地基防渗处理,各污水处理池采用防渗性能较好的混凝土进行施工,内部加涂防腐防渗衬层;此外,对周边敏感点及易污染区域,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6)环境风险:园区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方案,规定了严格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满足要求的废水事故池,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港片区)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按照规划进行产业发展、控制人口规模,选择本评价建议的污水排放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工业园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园区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所属区域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本网站上下载上述公示简本或向本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请于2016年3月17日前向环评单位或规划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件:peia_gd@foxmail.com

联系电话:020-83332381               传真:020-8354589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10楼      邮编:510045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康永平                           电子邮件:czgqyk@126.com

联系电话:0768-7801195                   传真:0768-7807770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     邮编:515700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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