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和洋船舶配套产品基地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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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和洋船舶配套产品基地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和洋船舶配套产品基地工程
项目概要: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和洋船舶配套产品基地位于潮州市东南部饶平县所城镇金狮湾内,西侧
填海护岸采用斜坡式海堤,在护岸完成后采用陆上推填开山石土的方式形成陆域,回填工程量为57万m3,取土石料场来自后方开挖陆域。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平台长
本工程申请海域面积共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附件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附件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附件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1)点击下载附件二;(2)到项目建设地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印刷版;(3)向联系人咨询。
1、建设单位:潮州市和洋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3号利鸿基大厦A梯12楼
联系人:吴泽尧
电话(传真):0754-8842411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邮编5103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传真):020-84228095
电子邮件:scsmeei@126.com
查阅期限: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详见附件三:公众意见调查表
1、对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给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上联系人提出意见。
(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附件一:第一次公示的图件
附件二:《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和洋船舶配套产品基地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附件三:《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和洋船舶配套产品基地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