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

2025-04-10 17:1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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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委拟选取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项目名称: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三、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四、项目内容:开展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取得气象主管机构审查意见,最终按要求提交成果文件等;项目预算造价367846.71元。

  五、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17:30前到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潮州港管委会;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8-7800565)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综合实力及荣誉证书;

  3.招标代理费报价函;

  4.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委将根据报名单位的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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