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闽粤经济合作区揭牌暨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授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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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17:32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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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闽粤经济合作区揭牌暨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授权仪式

市下放44项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6月16日,我市在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闽粤经济合作区揭牌暨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授权仪式,这标志着闽粤经济合作区(潮州)筹备机构正式成立,合作区规划建设迈入全新阶段。

  市委书记李水华,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市政协主席汤锡坤,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谢烈鹏,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徐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帆,市委常委、副市长殷昭举,市政府秘书长洪岳伟等出席仪式。徐和主持仪式,殷昭举宣读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授予潮州港经济开发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管委会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仪式上,“闽粤经济合作(潮州)特别试验区管委会(筹)”、“潮州市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潮州市港口管理局服务中心”、“潮州市饶平县台商投资区”正式揭牌。

  在与会领导的见证下,张帆代表市政府向潮州港经济开发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管委会颁发授权书,市直相关部门向潮州港经济开发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授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3号章”。据了解,市政府授予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共44项,涉及市直9个部门;授予的“3号章”在管委会范围内具有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同等的行政权力。

  会上,卢淳杰指出,新起点意味着新要求。闽粤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要紧紧抓住当前发展的有利时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坚持先行先试,奋力闯出一条新路子。特别是要坚持“项目为王、动工为先”的工作理念,着力把闽粤经济合作区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支点、东部沿海地区省际合作试验区、闽粤台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区、原中央苏区县振兴发展合作示范区、区域生态文明共建先行区。要以这次挂牌活动为新起点,认真做好区域规划,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力争获得“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央苏区”及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支持,把合作区打造成为跨区域合作的政策高地;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好下放的44项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做到依法行政。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闽粤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畅通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认真做好延伸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为合作区建设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饶平县委、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的主要负责人先后作了发言,表示将敢于担当、认真履职,齐心协力把闽粤经济合作区建成闽粤台经济融合发展的桥头堡。

  仪式后,与会领导还调研了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和海润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情况(摘自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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